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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答》网路申报营业税 列印收执联有效
时间Wed Nov 3 08:08:37 2004
问答》网路申报营业税 列印收执联有效
[台北讯]
台中蔡小姐问:
前些日子公司开会,欲改采网际网路申报营业税,并自行列印「营业人销售额与税额申报
书(收执联)」申报,请问此种方式申报,是否已被所有单位接受?
中区国税局台中市分局答覆:
营业人采用网际网路申报营业税後,由线上显示供营业人自行列印的「营业人销售额与税
额申报书(收执联)」,属有效的营业税申报及缴税证明资料。
依据现行「营业税电子资料申报缴税作业要点」参、二(六)规定及实务作业,营业人以
网际网路申报缴税失败时,线上即显示异常讯息及原因。网际网路申报缴税完成时,显示
收件编号、申报日期、已纳税额、「国税局营业税网路申报收件章」……等资料於「营业
人销售额与税额申报书(收执联)」上,供营业人自行列印,做为申报及纳税证明,与人
工申报书收执联具同等效力,因仍有部分金融机构办理放款业务时不予接受,故特别提出
呼吁。
【2004/11/03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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