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税务问答》稿费不超过18万元 免税
时间Thu Oct 28 11:12:0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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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柳先生问:
我与内人均从事写作,请问稿费及版税该如何申报所得税?
中区国税局台中市分局答覆:
依据所得税法规定:稿费、版税、乐谱、作曲、编剧、漫画及讲演钟点费收入,全年合计
数不超过18万元,可以不必纳入综合所得总额课税,且该18万元免税额是以个人为单位,
因此,家中如有多人从事上述工作,取得的报酬,均可各自享有18万元免税额,例如夫妻
都有上述收入,夫有35万元,妻有12万元,则夫享有18万元加上妻的12万元,合计免税额
为30万元。
至於夫超过的17万元,则以扣除成本费用後的余额纳入综合所得课税;而该项成本费用的
减除须检附相关凭证,如无法检具者,则可扣除30%成本费用後,以余额申报执行业务所
得,但如为自行出版者,则可扣除75%成本费用。
【2004/10/28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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