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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敬老福利津贴 免税
时间Fri Oct 22 07:44:57 2004
敬老福利津贴 免税
税务问答
麦寮廖老先生来电询问:
本人今年符合申请老年福利金,请问老年福利金要课税吗?
中区国税局虎尾稽徵所答覆:
政府为因应逐渐老化社会、减少年轻人的负担、落实照顾老人生活、增进老人福祉,特制
定「敬老福利生活津贴暂行条例」,依据该暂行条例所定条件发放老年福利金,其发放金
额每月新台币3,000元,至於领取该福利金是否需就该笔收入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财政
部92年8月21日台财税第920047564号函释关於上开领取的敬老福利生活津贴得比照政府前
於发放中低收入户老人生活津贴及老年农民福利津贴时,财政部於84年4月1日以台财税第
841612531号函释示:政府发放之福利津贴,属政府之赠与,依所得税法第4条第17款规定
,免纳所得税。
(查询相关内容请洽:(05)6338571转137林淑绢)
【2004/10/22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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