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申请纳税资料 应出具身分证
时间Tue Oct 12 09:38:59 2004
■ 税务问答
三重侯小姐问:
前几天,我急於向银行办理贷款,至国税局申请纳税资料,因身分证遗失,欲以驾驶执照
当身分证明的证件,却不被国税局接受,其原因为何?
北区国税局台北县分局答覆:
民众因办理贷款、中低收入、残障补助等至国税局请领个人的财产、所得、营业及纳税等
资料,应以国民身分证作为身分证明文件,以维护课税资料安全。
该分局表示,国税局提供的课税资料应验明是否为纳税人本人或其继承人、授权的代理人
或辩护人,而提示的证件以国民身分证为准,不得以驾驶执照、健保IC卡及残障手册替代
,虽然该项证件也由政府各相关机关所核发,但系由各业务主管机关依其主管相关法规所
核发的专属用途文件,与国民身分证相较,不仅申办、审核程序不同,其用途亦不尽相同
,所以财政部考量课税资料安全性,规定民众应持国民身分证来作为身分证明文件。
【2004/10/12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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