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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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退新制 医师律师自提退休金将设限
时间Mon Oct 11 10:57:03 2004
■ 记者林燕翎/台北报导
防堵劳退新制成为富人节税新管道,劳委会将明订医师、律师等不适用劳基法劳工,自愿
提缴退休金时,必须由雇主先行提缴,个人才可自愿提缴,限缩高所得者利用自愿提缴的
免税空间,防堵税收大幅流失。
劳工退休金条例规定,劳工参加个人帐户制时,若在工资的6%范围内自愿提缴退休金,自
愿提缴部分可从当年度的个人综合所得总额扣除,享有免税优惠。
许多高所得者,尤其是医师、律师,原本计画透过免税管道,自愿提缴退休金,以提缴工
资分级表上限15万元为例,如果高所得受雇者自愿提缴6%,因为劳退新制实施,每年将享
有10.8万元的免税额。
劳委会统计,这群不适用劳基法的医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达10万多人,而且都是
高所得者,一旦无条件享有工资6%的税赋优惠,每年税收将流失上百亿元。
为防堵税基流失,经财政部建议,劳委会研拟在劳工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明订,自愿提缴
退休金者,必须先由事业单位为其提缴退休金,劳工才能自愿相对提缴。如此一来,高所
得者想节税,必须先说服雇主先帮自己提缴退休金,劳工才能自愿提缴。
劳委会指出,劳退条例规定,适用劳基法的劳工,参加劳退新制时,法令除强制雇主提缴
退休金外,劳工也可自愿提缴,劳工自愿提缴可享所得税优惠。
【2004/10/11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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