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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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退金新制释疑》提缴应以经常性薪资计算
时间Fri Oct 8 00:24:32 2004
■ 记者 林燕翎
■案例
在面板厂担任研发工程师的小虎,进入公司服务三年,近几年,面板业获利十分丰厚,老
板不断为员工加薪,从一进公司的4万元,到现在月薪已经有5万元了。
新制退休金上路後,小虎选择新制,老板也帮小虎提缴退休金到小虎的个人帐户。某天,
小虎收到人事室发的书面通知,上面记载着老板提缴的退休金只有1,800元。
小虎十分讶异,急着问人事专员,专员告诉他,因为小虎的底薪是3万元,所以3万元的6%
就有1,800元,老板并没有少提退休金。小虎一脸疑惑,不是应该用5万元当标准提缴吗?
如果只用底薪提缴退休金,退休金不是少得可怜吗?
■ 解析
劳工退休金条例实施後,雇主应该依照工资的6%提缴退休金到劳工个人帐户。工资的认定
,则比照劳基法第2条规定,因工作而获得的经常性薪资,即每月固定领取的薪资。
根据劳基法第2条规定,工资为劳工因工作而获得的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及按计时、计
日、计件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的奖金、津贴及其他名义的经常性给与均属之。
工资是劳工因为提供劳务而获得的报酬,不过,并不以名目上称为「工资」「薪金」者才
算工资。只要是经常性给与,都属於工资的范围。
检查小虎的薪资单,小虎每月领取的5万元薪资里,包括3万元底薪、2万元的加班费。
除了底薪之外,加班费也属於工资的范围。劳委会曾在78年做出解释令,加班费是劳工因
工作而获得的报酬,仍属劳基法所称的工资。
小虎自从调薪起,已经连续领了10个月月薪5万元的薪资,所以小虎的经常性薪资应该是5
万元,老板不得另定名目,以底薪作为提缴工资的标准。
老板应该用5万元作为退休金的提缴标准,即提缴3,000元到劳工的退休金帐户,不能自行
认定以底薪做为提缴标准,减轻退休金的提拨负担。
根据劳基法施行细则第10条规定,经常性给与「不」包括下列各项;一,红利;二、奖金
,指年终奖金、竞赛奖金、研究发明奖金、特殊功绩奖金、久任奖金、节约燃料物料奖金
及其他非经常性奖金。三,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给与的年节奖金;四,医疗补助费、劳
工及子女的教育补助费;五,劳工直接从顾客取得的服务费;六,婚丧喜庆由雇主致送的
贺礼、慰问金或奠仪。七,职业灾害补助费;八,劳保及雇主以劳工为被保险人加入商业
保险支付的保险费;九,差旅费、差旅津贴、交际费、夜点费及误餐费;十,工作服、作
业用品。
上述这些津贴或奖金都属於不定期给与,所以无法列入经常性薪资计算,劳工可以检视自
己的薪资单明细,推算自己的经常性薪资,就可以核算出老板每月应该提缴多少退休金到
自己的帐户。
【2004/10/07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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