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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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优惠地价税 明天截止申请
时间Tue Sep 21 09:31:25 2004
■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地价税将在11月开徵,欲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在明(22)
日以前提出申请,就可以按千分之二税率课徵地价税,没有在明天提出申请者,应按千分
之十税率课税,税负相差五倍。
依照土地税法规定,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的适用条件包括:土地有权人、配偶或直系亲
属完成设籍; 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 土地所有权人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土地面
积,都市土地以三公亩为限,非都市土地以七公亩为限。
财政部表示,符合以上条件的土地所有权人,可在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请,该年度的地
价税即可适用自用住宅优惠税率。
财政部提醒新购房地产的民众,最好注意房地的使用情形,若未曾申请自用住宅优惠地价
税,或前手的房地使用用途并非自用住宅者,最好在购入房地之後,向税捐机关办理自用
住宅用地优惠地价税手续,以否税负徒增。
【2004/09/21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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