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艾利受灾户 损失可抵税
时间Tue Sep 21 09:28:59 2004
■ 税务问答
新竹市刘小姐问:
艾利台风侵袭,造成新竹市南寮地区豪雨成灾,所造成损失可否抵税?
北区国税局新竹市分局答覆:
受灾户应於灾害发生後30日内,检具损失清单、照片及证明文件,报请管辖国税局分局或
稽徵所派员勘查,经核定後得於办理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列举扣除灾害损失。
本次艾利台风新竹市南寮地区淹水严重,造成民众重大损失,本分局於灾後派员至灾区辅
导受灾户了解如何申报灾害损失,为了维护纳税义务人的权益,本分局再次提醒民众记得
把握时效申报灾害损失。
本分局亦已将申报书送交村里长及联里办公室并请其转知受灾户,为避免延误时效,个人
受灾金额在新台币15万元以下,得由稽徵机关予以书面审核,免再派员实地勘查,另超过
15万元者,本分局收受申请书後必当尽速派员前往勘查。
惟前项灾害损失受有保险理赔部分,不得再列为费用或损失,亦请民众特别注意。查询相
关问题请洽(03)5239595分机422郑小姐
【2004/09/21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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