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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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理律法律专栏》大陆台外商税务规划
时间Tue Sep 21 09:12:03 2004
■ 冯博生
大陆现行税收体系是在1949年以来大陆初期税制的基础上,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
形成,按性质和功能大致分为流转税、资源税、所得税、特定目的税、财产和行为税、农
业税、关税等七类,共23个税种。其中有15个税种适用於台、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增
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等。
随着大陆法制化建设不断深入,税收徵管亦正走向阳光税收。如何在不违反大陆相关法律
和国际准则的前提下,合理减轻、减缓企业税务负担,成为台、外商投资企业实现企业财
务目标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谨对於大陆现行税制下,台、外商投资企业可利用的主要税
务规划方法,以及正在进行中的大陆税制改革作一扼要介绍。
企业组建的税务规划
企业组建的税务规划主要包括组建形式、注册地点的税务规划。大陆为吸引外资,制订了
一系列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台、外商投资者最熟悉的优惠之一为“区域优
惠”,亦即在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税收优惠区域,注册企业享
受优惠税率。宜注意者,大陆幅员辽阔,开发区不胜枚举,大陆各地方政府为吸引外商投
资,推出名目繁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相当部分已经超越中央政府之授权。对此,大陆
中央主管机关於今年开展了一次全面清查,取缔地方政府越权授予之优惠,台、外商投资
者亦应慎重考察当地情况,确保所投资地区承诺之优惠得以落实。
企业经营的税务规划
大陆鼓励出口导向型企业,制订了以出口退税为主的优惠政策。虽然大陆于去年年底普遍
调降了退税率,但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对鼓励出口(主要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采取不
降或少降的处理方式。台、外商投资者宜慎重规划其大陆投资企业所生产产品的类型及目
标市场,以最大限度的享受税收优惠。
台、外商投资者亦可利用保税制度达到节税之目的。经海关批准,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
下可以到指定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大陆现行保税制度的主
要形式,一是国际商品贸易服务的保税仓库、保税区;二是加工制造服务的进来料加工、
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台、外商投资者可据其投资目的及经营模式,寻找可行途径达到节
税目的。
运用会计方法进行税务规划
大陆台、外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其收益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采取应收、应付、待摊、预提等方法进行帐务处理。大陆税
收相关法规对成本、费用和损失列支有详尽之规定,台、外商投资者宜充分研究了解,扩
大本期费用权责发生,缩小本期收入,以实现节税之目的。
宜注意者,大陆近几年加强了规范关联(关系人)交易的立法,台、外商投资者应注意国
际间费用分摊和利润归属,避免被认定为非按独立实体的原则交易,而遭主管税务机关调
整补税。
大陆税制改革
大陆已经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作为改革重点之一,大陆已於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对於东
北八个行业的增值税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试点,新购置的机器设备的进
项税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一旦试点成功,增值税改革将扩大到其他行业及地区。企业
所得税制改革的立法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其改革核心之一是减税,相应将调整
税收优惠政策,并统一目前对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双重税收制度。
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从现行的“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
惠为辅”,亦即除了保留对西部等少数地区的区域优惠政策,其他的区域优惠政策将一律
取消;而依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促进投资的产业,将享受相应的产业优惠政策。企业
所得税法草案安排了过渡期,过度期内对老的外商投资企业延续过去承诺的优惠政策;对
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的税法。此外,草案以专章限制大陆企业在避税天堂虚设外
资机构实现避税。台、外商投资者宜及早了解大陆法律及政策之变化,并规划因应之道。
(作者是理律法律事务所律师,本文经大陆徐亚芬律师协助完成,不代表理律立场。)
【2004/09/21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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