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IsJohn (joisjohn)
看板tax
标题Re: 麻将补税 胡瓜补缴逾100万
时间Mon Sep 13 23:49:22 2004
※ 引述《ivysky (曼)》之铭言:
: ※ 引述《JoIsJohn (joisjohn)》之铭言:
: : 基本上 我对赠与税也有疑问^^"
: : 甲赚了100万进口袋 政府对甲收税
: 这可能是指所得税.
: : 甲把那100万赠与乙 政府对乙收税
: 这指的是赠与税,若同一年度内仅赠总共100万,不必课税.
: : 简单的说政府就是对同一笔钱收了两次税
: : 这样不是不太合理?!
: 合於税法,不讲理~
我现在大概有了解..
简单的说 甲赚了100万要收所得税是当然的
但他把100万赠与出去
虽然那100万并没有给甲带来消费利益(就是说没有换来物质或精神上的好处)
但是那种消耗财产的方式并不是"必要支出"...政府并不列在扣税的范围里
所以政府不退税是天经地义的
(就像你自己不小心把100万的钞票烧掉了 政府不会退税给你是一样的道理)
而乙得到了100万所以要缴所得税也是应该的...
------------------------------
是这样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8.13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