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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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险避税 即期年金最方便
时间Mon Sep 13 08:43:38 2004
■ 记者李淑慧/台北报导
金管会与财政部赋税署有意联手防堵保险避税案例,令人注意保险避税的相关议题。业者
透露,最容易避税的保单,当属「即期年金」。另外,最近红透半边天的连动债券保单,
也成为避税者的最爱。
所谓的即期年金,就是缴交一笔保险金之後,立刻可以分期提领。因为所有的给付都变成
保险金,在税法上都属於免税。有些即期年金还保证给付年期,被保险人即使过世,保险
公司仍继续给付,对保户相当有利。此外,即期年金最高投保年龄上限,可以到80岁,也
吸引不少高龄避税者。
由於连动债券保单属趸缴的性质,且保单价值准备金与保费相差不远,保户购买这类保单
,几乎不会损失什麽钱,就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寿险业者表示,保单属於合法的节税管道,除了一些异常的案例之外,保险业不能拒绝一
般正常的保户利用保险规划节税。如果主管机关为防堵少数案例而修改税法,对大多数安
分守己的保户并不公平。
寿险业者建议,主管机关可以利用「通报系统」,规定高龄投保、保额多少以上,就必须
报告承保的理由,这样就可以杜绝过去高龄投保者规避遗产税的问题。
过去主管机关曾研议将保险给付从全额免税改为定额免税,寿险公会曾建议,将定额免税
额度订为6,000万元,保险给付在6,000万元以上才课税,不过,後来没有结果。
寿险业者表示,目前寿险保额最高上限就是6,000万元,如果保户只购买一张保单,保额
在6,000万元以下,就不会受到课税的影响;不过许多保户都拥有一张以上的保单,加总
起来的保额一旦超过6,000万元,如果采取定额免税,就会受到影响。
寿险业者表示,保险是一种风险的分散,保险给付本来就不需要课税。过去有些有钱人利
用购买寿险来规避遗产税,甚至曾有人已经在加护病房还购买保险,显然是为了避税而非
保障,但毕竟这只是少数。
少数业者接受高龄、重病的保户投保以规避遗产税,主管机关可以要求业者提出说明,如
有不合理之处,可以处分。不过,大多数业者都不会这样做。
【2004/09/13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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