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plab ()
看板tax
标题Re: [请益] 赠与税
时间Sat Sep 11 07:34:26 2004
考虑状况如下:
1. 公告现值通常远小於市值,一千万的房屋公告现值应该只有 5-6 佰万
2. 是否为『附负担的赠与』,如果是,负担的额度可以从赠与的额度中扣除
以你提到的状况为例:
假定一千万的房子公告现值是六佰万,若父母想免证与税赠与。
可以考虑拿房子跟银行贷款 500 万,将贷款清偿责任与房子一齐打包赠与。
此时赠与净额: 600 - 500 - 100 = 0
※ 引述《waylon (没礼貌)》之铭言:
: ※ 引述《amandaliu (後天失调)》之铭言:
: : 假设公告现值为一千万 全部移转给小孩子 当然也照一千万减一百万
: : 剩九百万扣税
: : 可以规避的方法是 逐年按比例持分 控制在一百万下就可以
: : 不过须注意的是 贷款比例越高 承担银行贷款的一方就必须跟银行谈
: : 可容许的额度当然就没那麽多
: 而且在移转时你还需要考虑到一些契税 代书费的问题
: 如果可以善用夫妻每年各100万的赠与免税额
: 五年之後小孩名下有1000万元的时候
: 再作买卖证明
: 爸妈可以再用五年的时间把1000万再赠与小孩
: 这样就可以赠与小孩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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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5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