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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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分析》租金做大楼维修 怎能算营利
时间Thu Sep 9 09:10:33 2004
■ 记者 宋健生
国税局拟向公寓大厦社区管委会课徵出租外墙等收入的营业税,引发义务性质的许多管委
会主委群起反弹,扬言集体辞职,社区管委会一旦「倒闭」,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堪设想
。
大楼管理委员会是非营利组织,管理委员为无给职,是义务性为社区住户服务奉献的义工
,国税局硬要将管委会认定为「营业人」,实在过於牵强,政府有必要重新检讨可行性。
更何况,公寓大厦设施有折旧的问题,电梯、防火设备维修费用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
元。管委会收取的租金收入,全数纳入社区管理基金,用以维护或维修公共设施,提升社
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居家安全,这种属公益的行为,何来「营利」可言?
政府近几年频开「支票」,造成财务黑洞,如今国税局将脑筋动到了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
的头上,事前又不与主管大楼管理的内政部协调,确实了解民情,引发民怨在所难免。
部分管委会委员就说,政府要课税没问题,将来全台所有的公寓大厦,包括电梯、发电机
、防火设备等公共设施,後续维护与维修费用,政府也应从课到的税额中,拨出一定比例
补助公寓大厦用以维护公共设施,至少保障住户的生活品质与安全无虞。
以台中市为例,目前大楼管委会约有4,000余栋,每月租金收入低於3,000元者占绝大多数
,政府所能课到的营业税有限,但却落了个「扰民」的骂名,实在得不偿失。
【2004/09/09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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