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税务问答》逃漏营业税 须补税罚款
时间Fri Aug 27 09:43:27 2004
■ 税务问答
台中市杨小姐问:
国税局是否有对夜总会、有娱乐节目的餐饮店、酒家及有女性陪侍的茶室、咖啡厅、酒吧
等特种饮食积极查核,以维护租税公平?
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台中市分局答覆:
该分局发现部分特种饮食业营业人申报「营业人销售额及税额」时,其每日平均销售额仅
约2,000余元,核与实情不符,且差距甚大,逃漏税情况严重,该分局将进行全面性清查
。
依照税捐稽徵法规定,营业人在税捐机关尚未发现以前,自动办理补报补缴者可以免罚,
否则此类情形一经查获,除依法应补缴本税外,并将依营业税法规定,按漏税额处以一至
十倍的罚锾。因此该分局特别呼吁营业人自行检视营业税申报资料,若有短漏报销售额者
,尽速自动办理补申报及补缴税款,以免受罚。(查询相关内容请洽中区国税局台中市分
局)
【2004/08/27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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