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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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林全:实施企业最低纳税限额 应有配套
时间Fri Aug 27 09:15:13 2004
■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财政部长林全昨(26)日表示,政府如果实施企业「最低纳税限额」制度,即可取消保留
盈余加徵10%所得税。林全认为,不管最低纳税限额未来要订定在5%或10%,前提是,整体
企业负担的总税负不变,政策的接纳度才会比较高。
两税合一实施後,政府为弥补税收不足,采取对企业保留盈余加徵10%所得税的替代措施
,结果因此产生企业虚盈实亏仍要负担所得税,以及企业帐务处理复杂度增加的种种困扰
。林全对於未分配盈余加徵10%所得税政策,一向都认为不妥,他表示,如果能有替代财
源,未分配盈余加徵10%所得税的规定就应取消。
经济部日前提出可以仿照韩国实施「最低纳税限额」制度,林全也认为可行。林全表示,
最低纳税限额是要求企业至少要缴交一定比率的税负,某种程度上可以实现一部分公平的
理念,经过最低纳税限额的设计,订定一定的纳税税率,取消未分配盈余加徵10%所得税
,两者之间一加一减,只要掌握企业总税负不变的原则,他认为企业或许愿意接受这样的
调整方式。
不过,林全强调,要不要实施最低纳税限额制度,目前还不成熟,财政部还有一些问题要
去克服。包括,现制下没有获减免税负的企业,须缴25%的所得税,而透过减免享有奖励
的企业,却只要缴交1%左右的所得税。未来,如果订定的最低纳税限额是5%或10%,让没
有享有奖励的企业可以与享有奖励企业间的税负趋於相等,恐须经过许多沟通,争取不同
产业的认同,才有实施的可能。
其次,订定最低纳税限额制度,林全认为,也要考虑稽徵或申报效率有没有达到改善的目
的。林全说,最低纳税限额的计算,势必会增加税制的复杂度,看起来对改革是会带来不
利影响,但相对目前对未分配盈余加徵10%所得税,在税制上也极为复杂。因此两者之间
,只要说服外界相信最低纳税限额制度的课徵成本低於10%,就会因为徵纳双方的负担减
少,让新政策有可行的空间。
林全强调,在实施最低纳税限额制度前,一定会做好沟通工作。他说,未分配盈余所以会
出现加徵10%所得税,就是因为当初沟通不足。当时财政部原本是要调高营所税率,但是
因为没有做好沟通,外界反对,才会以加徵未分配盈余所得税替代。因此,所有税制上的
改变,都要做好沟通,直到让反对的人没有理有再反对。
【2004/08/27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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