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有关投资型保单的扣税问题
时间Thu Aug 26 23:29:21 2004
※ 引述《iitt (闲云千里)》之铭言:
: as title
: 因为小妹现在想要做投资,所以从投资型保单先下手,
: 如果说,我一年所缴的保费,未超过2.4万,
: 是否可以就全额扣抵?
: 还有就是,若我的投资型保单有报酬,那所得报酬是否要扣税呢?
: thx! :D
依据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
人身保险费可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但每人每年扣除额不得
超过新台币2.4万元。
保费扣除以「人」为计算单位,每人以2.4万元为限,若保
费支出不足2.4万元,则以实际支出为扣除额。
目前国内的投资型保单应属於[人身保险],
若采用列举扣除,可列扣之.但要看采标准或列举,何者较划算.
以下参考来源: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fn/news/200405/20040502818538.html
投资型保的投资标的主要为国内外基金,
其中国外基金的获利因为属於境外所得,所以不需课税。
至於投资国内基金的部分,由於不配息,所以不需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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