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不实捐赠 将补税罚款
时间Thu Aug 26 09:37:08 2004
■ 税务问答
台中市黄先生问:
对庙宇的捐赠,可否列举扣除?
中区国税局黎明稽徵所答覆:
国税局已经把不实捐赠的查核列为综合所得税重要工作项目之一,有许多对寺庙的捐赠,
经向受赠寺庙查证,都无法证明有无此笔捐款,且纳税人又无法举证数拾万元捐款的资金
流程;还有一些对社团的捐款,调查结果该些社团称没有这笔捐款。这些经查证确实为不
实捐赠,除了补税,还要处漏税额的一倍罚锾,如果牵涉到伪造文书,还要移送司法机关
侦办;而且国税局还会把这些人以前年度申报资料调出来一并查核有无此种捐款。
纳税义务人如有取具不实捐赠的收据,用以申报综合所得税列举扣除者,宜赶快到国税局
办理更正补税,以免遭受补税处罚,因小失大。(查询相关内容,请洽0800-000321转201
陈宜。)
【2004/08/26 经济日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192.2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