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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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土地分割後再移转 以分割前地价计土增税
时间Mon Aug 23 11:03:54 2004
■ 记者魏锡铃/彰化报导
彰化县税捐处说,共有土地在分割後再移转时,都应以分割前的原规定地价或前次移转现
值作为原地价,计算涨价总额课徵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最近发函各税捐处,除自即日起依前述规定课税外,对之前利用共有分割且再移转
的同类案件,也应补徵土地增值税,以杜绝利用共有物分割逃漏税的取巧不当行为。
针对这类情形,彰化县税捐处早先已查处补徵土地增值税3,700万元,并有不少自动撤案
者,将续深入查核。
税捐处表示,共有土地分割,主要在消灭共有关系,以利土地改良、利用与处分。
所以,共有土地分割,原则是就一宗共有土地,先分割为数宗,仍维持共有关系;再就各
应有部分相互移转,以取得受分配部分的单独所有权,而相互移转的是原来一宗土地内应
有部分。
税捐处年来发现不少原持有应税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先利用应税土地与免徵、或不课徵
土地增值税的土地,取巧安排形成共有关系。
接着,进行分割後再移转应税土地,利用共有物分割改算地价规定,以提高应税土地前次
移转现值、降低土地涨价倍数,适用低级距累进税率,或因无涨价而免徵土地增值税。
税捐处指出,这种行为不但损及赋税公平、正义,并使土地增值税收大量流失,持续调配
稽徵人力进行查处中。
财政部最近再以台财税字第09304539730号函,要求各税捐处加强查处类似案件,无论再
移转时的纳税义务人是否为原土地所有权人名义,均依实质课税原则及土地税法第28条及
31条规定,核实课税。
税捐处说,依税法规定及财政部函示,前述共有土地在分割後再移转时,均应以分割前的
原规定地价或前次移转现值为原地价,计算涨价总数额课徵土地增值税。
其次,这项解释令发布前类此循共有分割且再移转的案件,亦应补徵土地增值税。
税捐处提醒土地所有权人,利用这种取巧避税方式,非仅不能减税,还因创设共有地移转
拉高前次移转现值,要多缴土地增值税,将得不偿失。
【2004/08/23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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