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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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反避税 三年跟踪期
时间Mon Aug 23 10:58:37 2004
■ 记者林杰儿/台北报导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反避税通知」,资诚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郭宗铭表示,大陆正
积极进行移转订价反避税工作,并订立十大选案查核原则,台商须格外注意因应,以免被
调整会计科目,追税罚款。
大陆自1998年发布「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以来,至去年已训练1,500名处
理移转订价问题的专门人员,查核对象包括4,000家外商投资企业。
郭宗铭表示,2001至2005年间,中共国家税局非常着重於反避税查核的工作上,除要求各
地税局成立反避税部门,也订立十大选案查核的原则,台商应特别留意因应。
这十大选案查核原则包括:与设在免税天堂的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生产经营管
理决策受关联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数额较大的企业、长期亏损或微利 (
而销售和投资额却不断扩大)的企业、出口创汇大户或投资者等特定行业。
还有诸如跳跃性盈利的企业 (隔年盈利或亏损)、比本地区同行盈利低的企业、与关联企
业相比利润低的企业、巧立名目,向关联企业支付不合理费用的企业、法定减免税期间将
届满,利润陡降而有避税嫌疑的企业。
郭宗铭指出,中共税局针对反避税查核将有三年的跟踪期,是否将比照先前对外商个人所
得税,给予欠税补报「特赦期」的做法,值得後续观察。
中共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国税办函指出,外籍人员有欠税情形者,在今年6月30日前 (计算
复杂与年份较长等特殊情况者,欠税入库期限可延长至12月底)进行补申报,欠税罚款可
获特赦免罚。未来三年跟踪期期限是否比照办理,值得观察。
【2004/08/23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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