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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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工自提年金保险免税 财部反对
时间Thu Aug 19 09:51:14 2004
■ 记者林燕翎/台北报导
劳委会为促使年金保险制顺利推动,规划参加年金保险制劳工如自愿提缴工资的6%购买年
金保单,也可享当年度综合所得税免税优惠,但这项建议遭财政部反对,昨(18)日两部
会协商无结果,财政部并抨击这项措施是「两头免税」,将成为高所得者避税管道,使国
家财政面临万劫不复之地。
为凝聚各界对劳退金条例施行细则的共识,劳委会昨天邀集财政部、经济部、劳保局、经
建会、各县市劳工局会商劳退金新制配套措施。
劳委会副主委赖劲麟指出,劳退新制采个人帐户与年金保险双轨并行,劳委会规划,劳工
参加年金保险制,自愿提缴工资6%作为保费时,可比照个人帐户制,自提部分可自当年度
个人综合所得总额里全数扣除。
赖劲麟强调,个人帐户制劳工自愿提缴部分,可享免税优惠,假使年金保险制没有适用免
税优惠,不仅使两大制度无法衔接,年金保险制将因诱因不足,劳工不愿参加,导致该制
度形同瓦解。
财政部代表则认为,年金保险若比照个人帐户制,劳工自提6%免税,未来领取保险给付时
又可免税,这种「两头免税」做法与所得税法精神不符,将有利高所得者作为避税手段,
违反租税公平原则,并使国家财政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就国际趋势来看,退休金必须有一端课税,财政部主张,将从研修所得税法着手,处理年
金保险课税问题,劳退新制的课税问题将列入财税改革的整体计画。
劳委会条件处长李来希认为,年金保险制与个人帐户制将适用同一套月提缴工资分级表,
工资分级表将设计上限,避免造成高所得者避税天堂。劳委会尊重财政部立场,但希望争
取年金保险自提免税,以免新制尚未实施,年金保险制就胎死腹中。
明年7月劳退金新制上路後,个人帐户制与年金保险制间可相互转换,基於制度的衡平性
,年金保险制劳工自提部分,比照个人帐户制,得享当年度所得税免税优惠,劳委会将在
劳退金条例施行细则里规范免税措施。
根据劳委会统计,全台受雇员工200人以上企业,共有2,385家企业、73万7,873名劳工,
若以受雇员工平均经常性薪资3万5,325元,雇主负担成本为工资的6%计算,每年将创造18
7亿元的年金保险商机,未来加上劳工自提6%可享免税优惠,保险商机将扩增至374亿元。
【2004/08/19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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