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税务诉讼 要涨价了
时间Tue Aug 10 13:03:05 2004
■ 记者林杰儿/台北报导
财税官员昨(9)日指出,民众提起行政诉讼的费用低廉,加上委托律师或会计师的费用
也因市场杀价而偏低,造成近年税务诉讼案件大增,行政机关将建议司法机构纳入「受益
者付费」的观念,增加诉讼相关费用,以避免民众滥讼,浪费行政及社会资源。
官员表示,清理积案向来是各国税局每年重点工作项目之一,然而「结案的速度永远赶不
上新增的案件数目,」主因就是诉讼成本过低,造成不少民众以「兴讼」手段来达成延迟
纳税的目的。
以现行行政救济制度而言,民众如果没有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代理人,所须负担的诉讼成
本仅为200多元的邮票费用,而即使委托代理人,在目前业界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所费也
多不高,市场上更传出有代理人主动揽客的现象。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稽徵机关核算92年度执行业务者收入标准」来看,律师及会计师代理
申请复查或异议、诉愿、行政诉讼及再审者,每一程序在直辖市及市4.5万元,在县则为3
.5万元。
「不过,很多会计师私下都戏称这套标准只是『最高标准』,」致远会计师事务所、同时
也是资深税务诉讼代理人许祺昌会计师指出,目前业界削价竞争的情况「的确很严重」,
虽有上述部颁的统一收费标准,但经公平会认定违法、加上同业竞争的压力,实际收费多
不会超过这个「最高标准」。
官员表示,兴讼的主要目的即在拖延纳税,由於现行所得税法系以「邮政储金汇业局一年
期定期储金固定利率」为加计利息的利率标准,诉讼期间不必纳税,即使纳税人败诉,也
只须加计现约为1%、2%的利息,比起当期若要立即借款 (一般借款利率约为4%、5%)缴税
,立即享有中间的利差好处,由於诉讼成本偏低,纳税人进行行政救济几乎绝对有利。
官员指出,纳税人动辄提起诉讼,税务人员都要亲力亲为、奉陪到底,「浪费的还是所有
纳税义务人的钱,」因此建议行政法院基於「受益者付费」的观念,提高诉讼费用,避免
行政资源的浪费。
【2004/08/10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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