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税单经管理员签收 视为合法送达
时间Mon Aug 9 11:30:03 2004
■ 记者林政锋/高雄报导
税捐机关指出,都会民众很多是住在公寓大厦或大楼,相关的税单如果经由管理员签收,
就视为合法送达,纳税人不能以没有收到税单而回避责任。
高雄市税捐处主秘陈财源表示,面对都会化的人口结构,经常会有民众抱怨,指称并未接
获任何缴纳税款通知,因此无法如期缴税等,但税捐机关却迳将纳税人的存款、薪资等强
制执行假扣押,严重影响个人声誉。
陈财源说,这些个案经税捐处仔细查证後,发现纳税人未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但税单已送
达户籍地,并且经大厦管理员签收,依行政程序法的规定,即「视为合法送达」,这种情
况下,逾期缴纳税款自然会被强制执行。
【2004/08/09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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