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有关打工缴税的问题
时间Wed Aug 4 20:54:40 2004
※ 引述《singinsky (思念)》之铭言:
: 刚刚拜读了8-1-9-3的文章
: 小弟还是有一点疑惑
: 是说只要整年的薪资小於免税额(听说是十九万多)
: 就等於不用课税了吗?
以个人申报,不会课到税,但需依法提出申报. (申报和课税是两件事哦!)
: 如果跟父母一起申报,是不是还会更有利?
如果年收入超过174,000,跟父母一起申报时,不见得会更有利.(实际试算才知道)
依93年度的
免税额=74,000元
薪资所得扣除额=75,000元
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25,000元 (学生单独申报,无法使用...限大专院所及..详税法规定)
(个人)标准扣除额=44,000元 (每户只能用一次,标准个人/标准夫妻合,另有列举式)
学生自己申报时,可列扣标准扣除额,但跟父母一起申报时,就不能再多扣这一笔.
: 另外 假设我是公司的老板
: 是不是会故意虚报员工薪资所得以减免所得
此做法违法,员工被不实申报所得,应提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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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inginsky:谢谢你精辟的回答 140.112.243.160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