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
看板tax
标题常态网路交易 应办营业登记
时间Wed Jul 28 19:30:09 2004
■ 记者邱馨仪/台南报导
南区国税局全面辅导以网路交易为常态业务的业者申请营业登记,同时交易金额大的业者
,将被要求开立发票。
南区国税局指出,网路交易在这一年来相当兴盛,营业额虽然可观,但是多半并没申请营
业登记,更是没有申报营业额和所得税。因此财政部将网路交易列为辅导项目,国税局局
也积极进行宣导,针对营业额较大、并列为常态业务的拍卖者辅导设立营业登记。
南区国税局承认,以目前的情况要取得足够的资料进行查核,技术上并不容易。不过未来
可望逐渐克服,并调出营业额较大的拍卖业者,毕竟网路销售也是营业交易的销售行为,
在开发网路商机时,也须注意缴纳营业税及所得税。
以往网路拍卖多半是自有的货品上网拍卖,数量与金额都不算多,这种个人型态的拍卖行
为并不列入国税局查核的对象,但是愈来愈多的年轻人透过网路交易经营服饰业、家饰业
等等的销售,成本不高,获利却不少,逐渐引起税务人员的注意。
国税局强调,卖家如果是非经常营业性质的个人,因为买卖商品而取得的盈余属於一时贸
易所得,应并入营利所得,申报缴纳个人综合所得税。如果卖家交易频繁,成交笔数庞大
,属於经常性营业人应主动向国税局办理营业登记,以免日後遭查获,被补徵营业税、营
利事业所得税及处罚锾。
【2004/07/28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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