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去年股东投资抵减 仍达120亿
时间Thu Jul 22 08:29:35 2004
■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财政部长林全昨(21)日在一场演讲会上指出,未来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将朝只提供营利事
业租税奖励优惠,不再对个人股东提供减免奖励。财政部指出,产升条例提供给个人及法
人股东的投资抵减税额,在91年度仍高达120亿元,目前股东投抵税额已经采取二年降低
一个百分点的自然调降做法,是否提前在98年产升施行届满前取消,要看政策决定。
根据促进产业升级条例规定,目前个人股东享有的投资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重要科技事
业、重要投资事业与创业投资事业的股东投资抵减优惠。个人可以其取得上述公司股票价
款10%限度内,抵减个人综合所得税。10%的抵税额依法每二年调降一个百分点,到今年其
抵减率已经降为8%。
依据财政部赋税统计年报统计,91年度个人股东投资抵减税额仍在10%的水准时,全年经
由股东申报抵掉的个人所得税额约有120余亿元。
财政部官员表示,个人股东投资抵税额所占的比重,相较法人股东的抵减税额原本就不高
,在两税合一实施後,个人股东已经享有获配自公司盈余的股利内含25%所得税的抵税权
,加上产升条例每二年下降一个百分点抵减率的趋势,个人股东的投资抵减税额,政策上
原本就是要令其自然终止。
由於产升条例到民国98年才会施行届满,有关个人的投抵税额到98年时仍保有5%的抵减率
可以享有,财政部认为,实质上申请个人股东投抵税额的件数与金额原本就会随时间而相
对减少,即使提前讨论研商取消个人股东的投抵税额的优惠,应不致有太大的冲击。
【2004/07/22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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