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端节奖金礼品 须办扣缴
时间Fri Jun 25 22:48:51 2004
■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财政部表示,端午节发放给员工的奖金或礼品,均须并入员工所得,办理所得税扣缴及申
报扣(免)缴凭单。
营利事业发放端午节奖金属於所得税法规定的非固定薪资所得,若并入当月薪资一次给付
,可按薪资所得扣缴税额表的规定代扣缴税款,如未合并当月薪资所得给付或是以礼品等
实物发放,应以购入价格(含进项税额)或自行生产成本计算,按给付金额扣缴6%税款,
但应扣缴税款不超过2,000元者,可免予扣缴。
财政部指出,扣缴单位不论给付金额有无达到扣缴标准,均应并入员工全年所得,在明年
1月底前办理扣 (免)缴凭单申报,并填发给员工,供员工办理结算申报。端午节奖金或礼
品如果是由职工福利委员会发给,则属员工的「其他所得」,不论金额大小,给付时都不
必扣缴税款,但仍须在明年1月底前填报免扣缴凭单。
不过,如果职工福利委员会发放的端节奖赏,是自员工历年薪资提缴的部分支给者,因系
员工领回自行提缴的薪资,这笔薪资已在取得年度课徵综合所得税,因此免再视为员工的
所得,也就不须扣缴及办理扣 (免)缴凭单申报。
【2004/06/25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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