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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投资欧洲 善用三项税务指令
时间Thu Jun 3 11:45:46 2004
2004.06.03 工商时报
王信人
资诚会计师事务所派驻荷兰联盟所、欧洲台商服务处林宜贤会计师表示,现阶段,在欧盟
尚无法有效整合公司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欧盟为进行第一阶段之公司所得
税整合,目前已发布三项税务指令(Directives),若善加利用,将可大幅节省设计欧洲
投资架构的成本,与提高有效性。
林宜贤会计师表示,现阶段在欧盟尚无法有效整合公司所得税,主要原因为各会员国采用
差异相当大的公司所得税制度,例如:免税制与扣抵制、古典税制与两税合一制的选择与
适用。会员国对於股利、利息与权利金的支付,应否扣缴税款,及扣缴税率的高低差异很
大。
此外,甚至有些会员国设计特殊的控股制度(holding regime),以提供跨国企业,在该
国设立欧洲营运总部优惠租税制度等,税负制度差异性对国际厂商来说,在设计欧洲投资
架构时,虽然赋予相当大的弹性,也面临更多分析租税负担的困难。
欧盟为进行第一阶段的公司所得税整合,目前已发布三项税务指令:一、Parent-
Subsidiary Directive,为解决转投资产生股利扣缴税率之问题;二、Interest and
Royalties Directive,为解决融资与授权活动产生利息,与权利金扣缴税率的问题;
三、Merger Directive,为解决跨欧盟会员国并购案产生资本利得(capital gain)的租
税问题。
欧盟东扩,会员国成为二十五国後,国与国之间的租税协定,将增加至二百多个,而租税
协定系设计投资架构的基本参考资讯。而此三项税务指示位阶比各国的租税协定还高,利
用此三项租税指令,将可大幅节省设计欧洲投资架构的成本,提高有效性。若能详加考量
与运用,对公司所得税与扣缴税款之降低将有许多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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