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国际承销费课税 有转圜空间
时间Wed Jun 2 20:43:19 2004
■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外资关切我国要对国际承销手续费扣缴20%所得税,昨(1)日与财政部赋税署进行面对面
沟通。财政部同意进一步研究承销费用的所得归属问题,但也要求外资提出国际间确实的
免税规范,以做为政策参考。
财政部的会议是由第一组组长凌忠嫄代表主持。赋税署强调,昨天只是座谈性质,并没有
任何承诺。对於外资关切的问题,财政部也不会预设立场,但一切要在法律的基础架构下
去谈,超越法律的要求,财政部不会同意。
外资显然十分重视我国突然宣布国际承销费用应扣缴20%所得税的决定,昨天的座谈会还
有部分外资匆匆从香港赶到台湾参加,目的就是要表达对这项课税决定的意见。
据了解,外资在座谈会上也表示愿意缴交这笔扣缴税款,但是也要求财政部必须先厘清国
内外所得的归属比例。外资认为,台湾的发行公司到海外发行有价证券,固然有一部分的
作业需要台湾发行公司配合,但大部分的承销作业都是在国外完成,因此若全额归属为海
外所得,对外资并不公平。外资建议,必须能够按比例划分,只有完全属於台湾部分创造
出来的利润,才需要缴税。
财政部对外资提出划分国内外所得的要求,目前并无具体承诺。但财政部表示,愿意正视
外资的意见,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财政部也希望外资提出国际对海外承销费用课税的具
体规定,若各国都没有对海外承销费用课税,财政部也可以研究修法,尝试与国际接轨。
但财政部强调,在目前的税法规定之下,国内发行公司到海外发行有价证券,海外承销商
的手续费用,还是要依我国的所得税法规定,扣缴20%所得税。
财政部在5月间发出行政命令,规定国内发行公司到海外募集有价证券,给付海外承销商
的手续费用,必须按20%税率扣缴所得税。这项课税命令并要追溯五年课徵。据估计,这
纸行政命令可使国库收进10亿元扣缴税款。
【2004/06/02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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