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甲乙种彩券经销商 税负大不同
时间Fri May 28 19:52:50 2004
■ 记者 林杰儿
双脚不良於行的阿桂,每天早上7点,就会坐上她的自动轮椅车,从住家附近的新店捷运
站坐到公馆站,开始一天卖彩券的生活。「没办法罗,以前我都会到华纳威秀那边去卖,
可是实在太远了,现在只有假日会去,因为那边的生意比较好,」她略为腼腆的笑着说。
一张100元的彩券,每张净利10元 (批售折扣),每卖掉一本所赚的1,000元,其中80%为课
税所得。除了要面临警察开单处罚,阿桂偶尔也会听到同为卖彩券的好友,在光天化日下
遭抢、或以伪造中奖彩券诈领奖金的事情。
「我们的财产 (彩券)通通都放在这里嘛,」阿桂指指她轮椅上的桌子说,「好像在告诉
坏人来拿一样,加上行动又不方便,真的很容易被抢。」
然而,被抢的机率毕竟较低,阿桂真正不能理解的,是他们这些卖彩券的收入,是被列为
执行业务所得,扣除掉必要费用率後,即须全额入税,不能列举其他扣除额。
「一收到税单,国税局清清楚楚的写着是执行业务所得,我和妹妹合并申报所得,超出免
税额的部分,总共要缴1万多元的税,看了真的都快要晕倒了,」看起来有些羞怯的她,
说到激动处,语气突然提高了不少。
「公益彩券」销售额都归入国库做公益之用,但目前分为甲、乙两类的经销商,却面临极
为不同的租税负担。以阿桂为例的甲种彩券经销商,是由弱势族群经营传统刮刮乐彩券的
贩售,其获取的批售折扣虽然免徵营业税,但除有依照所得税法规定设帐计载所得额者,
未能提供相关帐载凭证以供税局核定所得额者,一律是扣除20%必要费用率後,并入个人
综合所得税课税。
而采独资、合夥或公司型态等营利事业组织经营,销售电脑型彩券的乙种彩券经销商,虽
然其佣金收入不论是否达使用统一发票标准 (平均每月销售额达20万元者),都须按查定
销售额的1%税率课徵营业税,其资本主或合夥人的营利所得,则是以所营行业业别的纯益
率计算。
以92年为例,财政部核定彩券代理销售处纯益率标准为10%,「等於甲种经销商扣除20%的
必要成本费用,乙种经销商却能扣除90%的费用!」一名官员指出。
20%的费用率与10%的纯益率,差异有多大?举个例子来看,阿桂与另一乙类经销商大华,
每月销售额同为20万元,全年收入共240万元,在扣除20%的成本之後,阿桂有192万元的
佣金收入必须课税。
反观大华,同为240万元的销售额中,因为纯益率为10%,只有24万元的营业收入,再扣掉
夫妇两人的个人免税额、残障特别扣除额、夫妻标准扣除额总计29万元的扣除额後,大华
不须缴一毛钱的所得税。
而被认定稽徵机关为有192万元收入的阿桂,即使减掉上述29万元的扣除额後,仍有163万
元的收入,须负担20余万元的税款。
列为执行业务的佣金收入,分为保险经纪人与一般经纪人 (甲种彩券经销商属之),而有2
4%与20%的必要费用率认定标准,不愿轻易调高这些贩售彩券弱势族群的费用率,财政部
最大的考量即在於一旦调高後,包括房屋仲介、代书等其他一般经纪人,也要求比照办理
,将严重影响国家税收。
不过,也有财政部官员指出,如果调高一般经纪人的费用率、或提高乙种彩券经销商的纯
益率同样困难,不妨在执行业务的佣金收入项目下,除保险经纪人、一般经纪人以外,另
针对甲种彩券经销商订定一成本费用率,「这不仅是在税言税,财政学一个很重要的观念
,即在『轻课勤劳所得』,」
甲种彩券经销商多为身心障碍者、原住民或低收入单亲家庭经营,台大经济系教授李显峰
也指出,租税另一目的是在平均财富,如果对这些所得相对较不稳定的弱势族群课以高额
税负,是否抹灭公益彩券设计本意,值得探讨。
捷运旁,电脑彩券行里传来乐透开奖主持人高亢的的声音,「本期乐透大奖摃龟,下期彩
金累积上看4亿元,预计又将刮起一股买风.... 」阿桂淡淡的一笑,坐在轮椅上,往捷运
电梯的方向过去。
【2004/05/28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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