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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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技术入股 倾向有条件缓课税
时间Fri May 28 00:34:15 2004
■ 记者陈美珍、陈秀兰、林淑媛/台北报导
行政院财经小组今、明两天将就技术入股所得课税进行跨部会协商。昨天,财经三长已达
成「有所得就须课税」的共识,经济部不反对课税,但主张「延迟免税」;财政部也稍有
退让,倾向同意参考美国制度,给予因技术作价入股取得股票者的所得,「有条件缓课」
优惠。
经济部长何美玥昨天指出,有所得就要课税,这是基本赋税概念,经济部不反对,但技术
入股课税问题,不能变成引进技术的障碍。因此,技术入股课税问题,必须再比较国际对
技术入股的做法。
经建会主委胡胜正也指出,他昨天已经与财政部长林全以及经济部长何美玥针对技术入股
课税一事达成方向性共识,本周内即可定案。
胡胜正昨天藉由出席行政院院会之便,与林全以及何美玥就技术入股课税争议进行协调,
并达成方向性的共识,林全同意将这项折衷方案携回财政部研究。
财政部表示,美国并没有无条件准许技术作价入股所得可以缓课,持有专门技术者必须持
有该公司80%以上的股权,且必须不能任意移转等条件之下,其以技术换取股票的所得,
才可以取得缓课的优惠。
今天上午的会议,将就有关技术作价换股的国际规定,以及应否给予我国以技术作价入股
者所得缓课的优惠进行讨论。财政部将由常务次长陈树出席这项会议,会议在经建会举行
。
财政部表示,目前并没有定案的决策,但仍会坚持对技术作价入股所得课税,如果业界认
为美国的课税规定值得参考,财政部同意纳入考虑,但即使提供缓课优惠,也不是绝无条
件。
经建会已决定今、明两天再邀集财经两部首长进一步协商。据指出,对於技术入股课税问
题,经济部昨天也密集开会,内部已达成底线。就是,基於有所得就课税赋税公平原则,
经济部不会反对课税,但经济部主张不管是国内外法人或个人,技术入股所得股票,朝「
延迟免税」规划。也就是技术入股取得的股票,在未交易时,暂缓课税,俟交易後再课税
。
何美玥指出,技术入股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藉此引进技术或引进高科技人才,通常技术
人持有技术入股的股票,有一段限制移转条件,俟该条件後始得移转。因此,如果在技术
人取得技术入股同时就课税,将不利技术引进或高科技人才的延揽。
【2004/05/27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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