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认股权课税 科技业要求不溯既往
时间Fri May 28 00:01:40 2004
■ 记者李珣瑛/新竹报导
针对财政部4月30日发布员工认股权课税新制,新竹科学园区高科技厂商昨(26)日强烈反
应,园区同业公会昨天向财经部会及立法院等单位发出陈情函,提出「不追溯既往」等六
点建议,希望政府不要抹煞「员工认股权」制度的美意。
除了这项陈情,各界对於财政部技术入股所得课税及员工分红拟改时价课税等,反弹声浪
极大,企业界与经贸单位对财政部「租税公平」发出不平之鸣。
财政部昨天已经获悉竹科厂商的意见,但由於事涉租税政策,财政部长林全与赋税署官员
昨天多不愿对此表示意见。
科学园区公会理事长童兆勤表示,前几年经济景气欠佳,许多未获利厂商无法给予员工分
红配股,纷纷实施「员工认股权」制度,用来做为留住人才的激励措施。根据统计,全国
目前实施此制度的厂商,不限於高科技厂商,已经多达136家。
童兆勤指出,三年前受景气波动影响最大的DRAM产业,是最早实施「员工认股权」制度的
产业,竹科的世界先进、力晶、茂德、华邦等大厂,陆续自去年起进入执行期。今年却无
预警地,接获扣缴凭单,被通知需缴纳去年执行「员工认股权」的差价税负。
童兆勤强调,由科学园区同业公会发出陈情函,是要突显产业界强烈反对的意见,既然政
府不课徵「证所税」,就没有针对「员工认股权」差价课税的道理。公会的六项建议包括
:
一、请财政部给予宽限期、且不溯及既往课税:建请给予三个月宽限期,且不溯及既往,
自8月1日起执行认购者,才认列其所得课税,以召公信。
二、请经济部订定长期持有的奖励措施:颁布差价课税已严重戕害员工认股权立法原意,
为维系员工认股权的激励效果,宜另公告明定员工认购後长期持有的配套奖励措施。建议
应对员工执行认股权证取得股票後,持有股票满一年者得减半课税,持有满二年者得不予
计入其所得课税。
三、请财政部参考美国制度放宽课税的时间点:除长期持有奖励外,应增列认股权执行时
的奖励措施,并将发行员工认股权符合持有期间规定者,参酌放宽课税时点至处分股票时
,给予适当租税奖励优惠。
四、建议证期会将特定人的员工认股权排除「归入权」的适用:差价课税後对公开发行公
司经理人等特定人,六个月内出售时尚需受归入权约束,非常不合理。除非订定有配套长
期持有的奖励措施,否则应将该等特定人以员工认股权购入的股份,排除在归入权适用范
围外。
五、证期会对符合规范的员工认股权证计画,其差价视同资本利得免予课税。
六、请财政部订定再出售低於时价的补偿措施,及明定其可扣除成本与必要费用为何的相
关配套措施。
【2004/05/27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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