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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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扶养父母 兄弟可各申报一人
时间Wed May 26 22:07:02 2004
■ 记者陈美珍整理
读者问:
申报扶养父母时, 可否由兄弟一人各别申报扶养一位?同时,我的父亲已经年满60岁,
退休多年; 母亲年底才满60岁,是标准的家庭主妇,而我的家人目前除一位居住外县市,
其他户籍地址都还在同一处,请问这样我们兄弟姊可否由二人各别申报扶养一位
财政部赋税署答覆:
兄弟可以协议各别扶养父母亲。但前提是不可以重复申报扶养。
扶养父母亲的要件之一,是必须年满60岁,因父亲已年满60岁,由子女申报扶养并无问题
,母亲年底才会满60岁,依法原本不符合列报受扶养条件,但因母亲是家庭主妇,若能证
明无谋生能力,亦可由子女列报为受扶养亲属。
无谋生能力证明,可以请村里长出具。
(读者询问税务问题请寄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2004/05/26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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