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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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房屋使用情形有变 主动申报房屋税才会降
时间Tue May 18 19:40:12 2004
■ 记者林韦任/台北报导
房屋税缴税截止日期至5月底止,纳税人记得检视房屋税单上所列的课税类别,如果与实
际使用类别不相符,应尽速向税捐机关申报,明年度的房屋税才能减少。
北区房屋不动产企研究室廖逢麟指出,房屋使用从营业变更为住家,应主动向税捐机关申
报,税捐机关并不会主动调降,必须由纳税人申报并经税捐机关核定後才会调降。
廖逢麟指出,除了房屋的使用情形变更外,房屋如有遇到火灾或是地震、土石流等灾变而
毁损,也要记得向税捐机关申报,因为经税捐机关勘验後,可以减免房屋税。
根据房屋税条例规定,房屋的使用类别及税率共分成三大类:「住家用房屋」税率为1.2%
至2%;「营业用房屋」税率为3%至5%;「非住家非营业」房屋,税率为1.5%至2.5%。所谓
「非住家非营业」的房屋系指私立医院、诊所、自由职业事务所如会计师、律师或土地代
书等或是财团法人等人民团体所使用的房屋。
房屋如果发生毁损,申报减免房屋的期限是发生时起一个月内,期限内申报可依毁损发生
时起减免房屋税;若未於期限内申报,则自申报当月开始减免,申报之前的时间仍以原税
率计算房屋税。
【2004/05/18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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