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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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网路报税 只能更正不能注销
时间Tue May 18 19:11:13 2004
■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今年网路报税已破20万件,财政部昨(17)日提醒民众,利用网路报税时,若发现有错误,
已经上传的申报书只能更正,不能注销。民众选择网路报税时,要小心填写,网路报税一
天可以接受民众上传申报次数目前只有三次。
财政部并指出,如果第一次上传申报书发现有错误,要更正,最好不要改以配偶当纳税义
务人重新上传申报,否则就会变成一户有两件申报案件,纳税人仍然无法上网注销其中一
笔申报资料,必须以人工方式向税捐机关办理注销。
财政部强调,纳税义务人采取网路申报综合所得税,一经上传成功,仅能在报税期间透过
网路更正申报资料,无法上网注销,而且亦无法更改申报时户籍地址中的县 (市)、乡镇
、区里邻栏位。纳税人在上传申报书之前,应先行检查户籍地址是否正确。
税捐机关往年在报税期间,经常会接到民众电话询问有关综合所得税已完成网路申报案件
,如何更改申报时户籍地址?以及如何上网注销申报案件?
财政部表示,依据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49条第1项规定,综合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向其
申报时户籍所在地稽徵机关办理申报。
纳税人如果是以电子报税凭证下载当年度所得及税籍资料,或以稽徵机关提供的所得资料
磁片汇入所得及税籍资料,申报系统会直接带出凭证持有人,或查调所得资料申请人92年
12月31日的户籍地址「由户政单位提供」。因此当纳税人如有迁移地址,却未在申报时更
改户籍地址者,申报成功後,系统将不允许修改「申报时户籍地」中的县 (市)、乡镇、
区里邻栏位,必须重新上传申报。
财政部表示,包括户籍地址申报错误或者更正後发生夫妻重复申报,都会影响稽徵机关核
定後续作业及纳税人的权益。
因此财政部建议民众,最好以人工更正注销方式,填具更正注销申请书并同应检附证明文
件(单据)申报表、相关证明文件在6月10日前迳寄申报户籍所在地所辖国税局所属分局
、稽徵所、服务处,即可办理更正注销申报错误的申报书。
【2004/05/18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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