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nry (tenry)
看板tax
标题Re: 记帐业者 将可依法执业
时间Sat May 15 22:14:11 2004
※ 引述《overpass (潇洒走一回)》之铭言:
: ■ 记者郑秋霜/台北报导
: 立法院院会昨 (14)日三读通过记帐士法,规定在本法施行前已从事记帐及报税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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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意思是指目前只是通过法案~还没正式施行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
正式施行会是几月的事情阿
: 满三年,且都有报缴该项执行业务所得者,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得登录继续执业,但每年
: 至少应完成24小时以上的相关专业训练。
像我是90年的10月才去登记
是不是代表不能适用以上的优惠方法呢?
: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除了会计师可为税务代理人外,尚未建立其他合法报税代理人制度。
: 但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因业务规模与成本考量,多会寻求一般记帐代理业者,以较低的
: 收费代为记帐、办理申报缴纳各项税捐等相关事务。
: 立法院认为协助纳税义务人顺利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记帐士 (或报税代理人)制度的建立
: 有其必要,因此,昨天完成三读记帐士法後,将使记帐业者有执业的法源依据,并可因应
: 社会普遍需要,为不同层次的纳税义务人提供服务。
: 依据记帐士法规定,中华民国国民经记帐士考试及格,并依法领有记帐士证书者,得担任
: 记帐士; 而记帐士登录後,若没有加入记帐士公会,不得执行业务,记帐士公会也不得
: 拒绝具有会员资格者加入。
考试的话~考试题目是什麽
是何时要开始考试
如果当年度没考上
有没有缓冲时间可以继续营业?
: 此外,曾任税务机关税务职系人员,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於其最後任职机关所在地
: 的直辖市、县市区域内执行记帐士职务。
: 【记者林杰儿/台北报导】记帐士法昨 (14)日经立院三读通过,未来符合一定资历条件
: 的记帐士可就地合法,台北市税务会计记帐业职业工会理事长刘志锋表示,这将解决长达
: 15年的报税业务代理人争议,而本法以外,後续相关管理规章也应加速制定。
: 除具一定资历以上者可就地合法外,新法规定,不具三年记帐工作资历者,则必须通过记
: 帐士考试,在取得证书并加入公会後,才能执行业务。不过不论是就地合法或考试取得,
: 新法已赋予记帐业者执业的法源依据,不再仅限会计师才能是税务代理人。
: 【2004/05/15 经济日报】
我以上的问题是否能麻烦知道的大大帮我解答一下
因为跟我有极度密切的关系
怕辛苦得来的工作会一下子就没了
谢谢喔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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