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租屋资料 报税要填写
时间Fri May 14 19:52:14 2004
■ 记者刘菁菁/报导
问:今年综所税申报书上新增一项栏位,要求列报房屋租金支出民众,要填写出租人资料
;如果不填,房屋租金支出会不会因此被剔除?
难度:★★★★
●有房租支出的民众,在填写申报书时,详填列举扣除明细时,会发现在房屋租金支出栏
上,多了以下几个字:「请填出租人资料(见下*注)」,并在附注栏上,请申报民众填写
「承租房屋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两项资料。
接下来,租房子住的人,即使是年年申报房租租金支出的老手,看到这项新增附注,也会
像卡通人物樱桃小丸子一样会在额头上出现三条线:疑惑一堆。
疑惑一是:如果不填这项资料,那麽自己列报的房租租金支出权益是否会受到影响?
台北市国税局针对此点说明,租屋者的权益不会因为填不填房东资料而受到影响;不填,
房租租金支出照样会被认列。事实上,以往租房子住的人,要举证自己有这笔房租租金支
出,就该附上租赁契约书及付款的证明影本;现在只是将租赁契约资料填入申报书而己,
有租赁契约而未填入申报书,国税局照样要认这笔房租租金支出。
依照现行规定,租屋居住的民众,每一申报户每年可列报扣除额度以12万元为限;若同一
申报户,本人、配偶及受扶养直系亲属名下,同时有购屋贷款利息支出和房租租金支出,
只能择一申报。
疑惑二是:如果租屋人在申报书填了这些资料,国税局会怎麽用这项资料?答案是,意味
未来财税资料中心将民众申报资料建档时,可利用电脑勾稽方式,进一步对未申报租赁收
入的房东核定补税;实务上今年恐怕来不及。但从这项申报资料来看,可窥见国税局藉房
租租金支出反查房东租赁收入的企图心。(答案是:不会)
【2004/05/14 民生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192.16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