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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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网路报税 首批7月底前退税
时间Fri May 14 19:38:43 2004
■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财政部昨(13)日公布92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退税时程,今年退税将分二批退税,网路报税
者仍将优先享有退税服务。
财政部表示,92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自5月1日起到5月31日截止,民众应多利
用网路报税,既可拥有24小时随时可报税的好处,同时申报退税者,也可比选择其他报税
方式的民众,提早至少三个月拿到退税款。
财政部公布92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案件退税时间如下:
一、在5月31日以前采网路申报,以及5月10日以前利用二维条码或人工向户籍地所属分局
、稽徵所申报退税的案件,属於第一批优先退税案件,税捐机关将在7月底前退税。
二、在5月11日至5月31日采二维条码、人工申报的退税案件,属於第二批次退税对象,预
定税捐机关将在10月底前退税。
财政部并指出,如属自行申报为缴税的案件,经税捐机关交查核定後,确定尚可退税的案
件,目前安排在明(94)年2月底前退税。
财政部表示,税捐机关会依照退税时程,根据纳税人填写的申报书户籍地址,书面邮寄退
税凭单或将退税款直接拨入申报书填载的金融机构、邮局帐户内。
民众在接到退税凭单时,应核对税款并在兑领期限前尽速向台湾银行各分行领取现金,或
存入各金融机构帐户交换兑领。逾期限未兑领者,就要到户籍地所属分局、稽徵所申请展
期或补发手续後才可以兑领。
【2004/05/14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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