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夫妻申报 纳税义务人可单独计税
时间Thu Apr 22 12:59:49 2004
■ 记者陈美珍
夫妻合并申报所得税,最怕选错纳税主体造成多缴税。不过,从今年开始,夫妻报税不用
再操心,不但选择薪资分开计税者不再只限配偶,即使不懂税法在报税後发现多缴税时,
申报後六个月内都可以提出更正申请,拿回溢缴的冤枉税。
92年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即将在5月1日的一个月内开始接受民众办理报税手续。今年报税
与往年最大的不同,首推夫妻薪资申报所得税案件,夫妻合并报税时应特别注意。
以往夫妻合并申报案件,因为税法规定选择以薪资分开报税的对象,是纳税义务人的「配
偶」为限。也就是如果夫是纳税义务人,妻就是「配偶」,其薪资必须分开计税。但如果
最有利的报税方式,是由妻担任纳税义务人,同时也由妻将薪资分开报税时,在去年6月
税法未修正之前,这种报税方式并不被容许。
修法前的所得税法第15条规定,夫妻一旦选定纳税义务人,另一方就要担任「配偶」的角
色,并可以单独计算薪资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本人无权选择薪资单独计税。但在修法之後
,对均有薪资所得的夫妻而言,已提供夫妻合并报税者另外一种新的报税选择方式,且当
夫妻薪资金额差距愈大,节税利益愈高。
特别是习惯以低所得一方担任纳税义务人,高所得一方担任配偶的夫妻报税案件,今年起
即可选择由低所得者担任纳税义务人,并由同一人(低所得者)薪资单独计税的最有利报
税方式。
举例来说,年所得200万元的家庭,夫与妻均只有薪资所得,夫为150万元、妻为50万元。
报税时选择标准扣除额,且在未申报任何扶养亲属之下,若在修法前,由低所得的妻担任
纳税义务人时,夫即需为配偶,其总应纳税捐为19.56万元。
今年报税开始,夫妻报税案件若由所得较低的妻为纳税义务人,薪资分开计税一方不再限
只能由夫担任,可以自由选择以妻的薪资分开计税。如此一来,夫妻的应纳税负则降为18
.427万元,可以节省的税负超过1万元。
根据统计,夫妻薪资所得分开计税合并申报的规定,导致双薪家庭因选错纳税义务人平白
多缴的所得税,每年均超过20亿元。在税法修正并赋予夫妻报税申报案件另一种选择之後
,夫妻溢缴税款的情况今年开始应该可以减少很多。(系列一)
【2004/04/22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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