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高所得族群 节税管道多
时间Thu Apr 22 12:56:28 2004
■ 记者林杰儿/台北报导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廖如阳表示,过去,纳税人得以捐地节税,就像是「天上掉
下来的礼物」,不过,在这个大礼被收回後,其实仍有一些节税空间存在,高所得者可善
加利用规划。
廖如阳表示,高所得族群仍可多加利用的节税管道,包括运用股票信托、短票分离课税的
20%税率、调整利息收入实现时点、利用债券附买回交易,调整债券的持有时点,购买债
券基金等。
以票面利率5%的100万元附买回债券为例,持有人可在到期日前一天,以104万9,999元的
代价将债券卖给个人名义成立的公司,到期日後,再由持有人买回。由於债券利息是由实
际取得者 (在此为公司)按持有天数比例缴税,不论个人或公司都可大幅降低应缴税额。
廖如阳指出,对拥有大笔利息所得的高所得者而言,除了有「短期票券」这张节税利器,
在持有各项债券时,最应掌握关键点,即在考量利息收入的时点,例如今年所得较高,就
不应将利息收入在今年实现,以避免更高的税率,同时也应避免成为该债券的最後持有者
。
成立公司也是常见的节税管道。例如上市公司配股给个人,最高必须适用40%的综所税,
但若先成立一控股公司,并由个人担任该控股公司的股东,(即公司配股给控股公司、再
转给个人股东)配给控股公司的股利不须立即课税,仅列为控股公司的未分配盈余。
因此若公司赚了1,000万元,扣掉25%的营所税後,未分配的750万元须加徵10%的税率,对
采取成立公司以避税的个人而言,总共负担税负即为32.5%(25%+7.5%),较个人40%税率为
低。
而且,许多高所得者即透过成立的控股公司,以其名义买入股票,譬如每股50元的股票,
若未来跌价至40元,则由个人名义买入摊平,当股价回升至47元,不但个人每张7元的证
券交易所得免税,且公司每股亏损3元的部分,也可自收入中抵减,两边同享好处。
「不过,这个方法虽法无明文禁止,也有许多高所得者普遍利用为节税管道,但终究有点
投机取巧的味道,」会计师坦言,而未来财政部是否会修法防堵此一漏洞,也值得关注。
至於「信托」则为另一个新兴的投资理财方式。廖如阳表示,与其说是节税考量,信托的
真正目的更在有效率的移转财富给子女,尤其目前利率极低,信托财产的现值随之提高,
租税负担其实不小。
【2004/04/22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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