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Smart报税》保险费 人身险才能扣抵
时间Wed Apr 14 22:28:29 2004
■ 记者 郭文平
国人「风险管理」观念提高,每一个家庭中的成员或多或少都有购买保险。税法规定,保
险费的支出每年每人最高有2万4000元的扣除额,每一被保险人都可在该额度内申报扣除
,达到节税目的。
国税局表示,依照税法规定包括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受扶养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
子女等的保险费用支出,皆可以在报税时申报列举扣除。
合於规定作为申报保险费用列举扣除的项目,包括了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劳
工、军公教、农民保险、学生平安保险、旅游平安险、全民健康保险及其眷保等。
国税局也提醒,列报保险费扣除额要注意两点:
1.被保险人与要保人必需在同一户内才可申报,同时必需是纳税义务人抚养的「直系亲属
」才可适用。换言之,如果是纳税义务人扶养的兄弟姊妹,或兄弟姊妹替纳税义务人扶养
亲属所支付的保费,都不能申报保险扣除。
2.申报的保险费以人身保险为主,汽车强制责任险等产险支出不可列报。
纳税义务人投保的保险公司必需是经过财政部核准的公司;没有经过财政部核准在国内销
售的外国保险公司,保费不可以列报扣除。居住在国外的亲属,可检附当地投保所支付的
保险费收据正本及保单影印本,用来列举申报扣除。
国税局强调,申报保险费最重要的是必需要有缴纳保费的收据作为证明,如果保险费缴纳
的收据已遗失,可打电话到原投保公司保户服务中心,告知被保险人姓名、身分证字号等
,申请补发去年度的保费支出凭证,并用该凭证作为证明来报税。
【2004/04/14 联合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3.8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