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应主动检讨税法 化解民怨
时间Tue Apr 13 11:55:39 2004
■ 记者 陈美珍
综合所得税虽是自动申报制度,不过,要民众充分了解税法後再报税,基本上并不可能。
因为误解税法而产生的课税纠纷,税捐机关如以税法堵民怨,只会让纳税人更怨,财政部
应该主动检讨税法,让纳税人缴税能够更服气。以选用列举扣除额或标准扣除额为例,过
去即常有民众因为一时不察,错用了适当的扣除方式,等到被税捐机关通知调整补税时要
改,已经过了时机。纳税人纵使握有让自己税负减轻的证据,税捐机关碍於税法,也不能
再受理。事实上,税捐机关一直希望财政部能够放宽列举扣除额的适用规范,避免民众以
不了解税法,要求国税局重新调整税额。不过,财政部对此并没有做出明确的回应。同样
的问题过去也发生在夫妻选错纳税主体,税捐机关该不该主动调整退税这件事上。经过纳
税人不断抗议,财政部也在去年修了所得税法,赋予税捐机关可以主动调整夫妻合并申报
案件纳税主体的合法权限,解决了纷争。相较於选错扣除额的民众,财政部无妨也采取同
样的原则,只要民众能够拿得出列举证明相关合法文件,即使已是核课确定的案件,也应
让民众有调整应纳税款,减轻纳纳税负担权利,才能创造更和谐的徵纳关系。
【2004/04/13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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