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农林渔牧收入仍免税
时间Thu Feb 5 18:54:38 2004
■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财政部已经公布92年度自力耕作渔林牧收入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农林渔牧各项收入的费
用扣除额仍维持100%,有上述收入的民众,继续享有免税。
依据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17条第1项规定,自力耕作、渔、牧、林、矿所得成本及必要费
用的减除,纳税义务人若有完备会计纪录及确实凭证者,可以依申报数核实减除。若无完
备会计纪录及确实凭证者,稽徵机关得依财政部核定标准作为核课依据。
【2004/02/05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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