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ann (Un apputamento con KILA)
看板tax
标题Re: 未分配盈余免徵营所税 有条件
时间Thu Oct 24 09:47:29 2002
※ 引述《smartlai (中华队加油!)》之铭言:
: ※ 引述《cleann (Un apputamento con KILA)》之铭言:
: : 坦白说保留盈余税根本就是二次剥削。
: : 比如说去年九月补缴八十八年营所税核定税款,
: : 按照规定可并入股东可扣抵税额与应计入未分配盈余的减项,
: : 看起来好像可以捡到好处,
: : 但是别忘记八十八年的所得额也被调增,
: : 这个部份必须缴百分之十的保留盈余税,
: : 而且是每年都徵课,不是只加一年就永久保留的。
: : 股东可扣抵比例也莫名其妙,
: : 总之保留盈余税和股东可扣抵税额帐更莫名其妙,
: : 两税合一应该要取消,烂税制!
: 嗯嗯,这个话题我也很有兴趣。
: 不过我认为有问题的是在於保留盈余税,而不在於两税合一,
: 那是两回事喔。
: 当初如果办两税合一,立院可以通过让营所税税率"接近"综所税最高税率的话,
: 就不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保留盈余税,既复杂又不合理。
: 全世界最复杂的两税合一制度,就在立院人谋不臧之下诞生了。
: 至於两税合一,当然是应该做的,一笔钱,营所税和综所税加起来最高可以达到55%,
: 实在高的可怕,能够让营所税名存实亡是最好的结果。
: 欢迎讨论^_^
这样说吧,我不反对两税合一,但是两税合一对於大企业来说
确实是投资人的一大福音。
但是对於让台湾能生根站稳经济舞台的特殊中小企业型态而言
两税合一对他们无疑只有加税而无减免的效用
因应之前经济部对於公司法人股东的限制与进出口卡申请之管制
很多中小企业实体为独资却要硬拉亲戚加入当人头股东的,多得
不像话。经济部敢查吗?查罚下去台湾将会经济崩溃的。
两税合一新税制实施之後,这些紮根企业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姑
不论其股东合法与真实性,坦白讲营所税有所谓的书审税制与国
税局承受政府财政压力必须强迫企业纳税者,环环相扣不在话下
。这些人书审缴一次,哈,中区国税局局长说书审案件要调帐,
调来的不能补缴所得额比率,要缴同业利润率!(题外话,只不
过觉得某些官员瑙代吃x吗?经济环境降差还要雪上加霜!)
ok,要缴总得缴,然後呢,这笔税是可以扣入股东可扣抵帐户
的,没问题,摸摸鼻子缴掉的当年度营所税,没问题!强制被分
配莫须有的盈余给股东,股东也没收到钱与事实不符,好吧算了
!但是问题在未分配盈余计算这部份,这部份的核定数与税款必
须一再地被加徵,每年来一次谁受得了?
两税合一也许是一种公平的好税制,但是在台湾这种扭曲的税务
查核工作之上,好的也变成烂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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