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urentV (Laurent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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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卫福部刺青纹身纹眉等消费行为之注意事项
时间Thu Aug 15 16:10:26 2019
为身体留下印记前,提醒您先了解~「刺青纹身纹眉等消费行为之注意事项」
日期:108/06/24 资料来源:消费者保护处
https://tinyurl.com/y6ezc88n
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及多元文化的发展,刺青、纹身、纹眉已渐成流行时尚,然因刺青造
成身体急性发炎、过敏感染等伤害,或对刺青图案不满意而衍生消费争议亦间有所闻。行
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下称行政院消保处)考量刺青等行为与人体健康及卫生安全息息相关,
已协请卫生福利部(下称卫福部)於本(108)年5月完成订定「刺青纹身纹眉等消费行为之注
意事项」,将由地方政府辅导业者遵循办理,确保消费者安全。
行政院消保处表示,刺青纹身及纹眉等消费行为虽已渐普遍,许多纹身业者亦成立公会并
自主管理,但从国外相关研究资料显示,刺青等行为确有可能造成发炎、过敏等身体不适
反应,或因刺青部位干扰医师对疾病之诊断或治疗等危害健康之疑虑。各国虽因社会文化
背景不同而管理强度各异,然均已逐渐正视相关健康风险及安全性议题。为保护消费者权
益,行政院消保处於该院消费者保护会2度提案报告,并请卫福部依第56次会议决议订定
「刺青纹身纹眉等消费行为之注意事项」,其重点内容分三面向,略述如次:
一、 业者及从业人员之管理:
落实卫生自主管理检查、做好个人卫生、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参加卫生讲习。
二、 工作环境、用具及材料之管理:
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次使用工作平台应进行有效清洁与消毒、使用之针具用具及材料等
以一次性抛弃式、预先包装及已灭菌为原则、染剂或色料应乾净未使用过且清楚标示使用
方法及注意事项等资讯。
三、消费者保护措施:
1.施作前:提供消费者各项费用、使用工具及原料、施作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资讯;并
请消费者详阅同意书(如附件)所载健康风险相关内容,确认施作部位及技术人员等资料正
确性後,再签署同意。
2.施作过程:先确认消费者当下未受酒精、毒品或其他因素影响其精神状况及判断力,且
施作部位皮肤无伤口或其他异状;过程中如有不良反应,应立即中止并尽速送医。
3.施作後:确实提醒消费者自我照顾及注意事项,如:避免刺激性食物,保持施作部位之
清洁乾燥及通风,若有异常之发红肿胀、灼(抽)痛、流脓或发烧等,应尽速就医。
行政院消保处提醒消费者,选择采取刺青等消费行为,为自己保留珍惜的印记前,务必充
分了解并确实遵循刺青相关注意事项。此外,行政院消保处亦已协调卫福部持续追踪了解
国际管理趋势及研究发展资讯,滚动检讨并修正国内相关管理机制,俾提供消费者更健康
安全之消费环境。
新闻稿_附件_同意书范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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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aurentV (1.171.74.190 台湾), 08/15/2019 16:13:15
1F:推 MiniCaT20: 我有遇过没签同意书的耶@@不过是外国 223.140.46.141 08/15 17:27
2F:→ MiniCaT20: 来台湾驻店的刺青师..还好刺完也没什 223.140.46.141 08/15 17:27
3F:→ MiniCaT20: 麽问题 223.140.46.141 08/15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