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rox (不可与言)
看板taekwondo
标题Re: [情报] 阳明盃散打搏击锦标赛--欢迎各路好汉
时间Fri May 5 11:32:57 2006
※ 引述《FTSYSTAR (豚鼠)》之铭言:
: 散打的模式不离 远踢 近打 贴身摔
: 又以踢为主攻 摔为主要得分方式(当然还要各有没有练好)
: 这次的比赛本质是武术交流的邀请赛
: 虽然我们学的是不同武术 但是都不离技击性运动的本质
: 修订规则(如以下)时,也考量各种武术的公平性,所以还是相当欢迎贵社的参与指教~~
嗯,其实个人对於散打也很有兴趣,只是可惜你们的宣传晚了一步
本社早在四月底便报名圣约翰盃(5/20) <--毕竟人家的宣传在四月初就来了
而且大专盃後很多人进厂维修自己的陈年旧伤 <--譬如我,现在连圣约翰盃都不知行不行
这次圣约翰盃大多只是去打休闲+教导社团学弟比赛
我的影分身还没练成,所以只好跟你说声抱歉了
不过倘若下次还有这类比赛,欢迎前来告知
也可以寄信给我,只要身体许可就会去打
另外,那个周末其实也和台北市青年盃跆拳锦标赛撞期
所以要邀请到某些跆拳好手更是难上加难吧
: 零、比赛总则
: 1. 本规则根据2004年国际武术散手规则加以修订而成。
: d. 使用勾踢腿将对方击倒而自己站立者,得三分
: e. 在闪躲防守的同时,使用巧妙招法 (包含主动倒地)使对方倒地
上面包含主动倒地这点是否和
"双方同时倒地,同时下台或先後下台,不得分"以及
"使用方法双方先後倒地,後倒地者得一分" 有矛盾?
是说由裁判主观认定吗?
: [得两分]
: b. 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一次,得两分
: [得一分]
: a. 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一次,得一分;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或下肢一次,得一分
这边觉得有点怪,照理说难度是踢头>踢中躯干>腿法击中下肢=手法攻击
分数却是踢中躯干最高分?
我赞成踢中躯干给两分,毕竟比後面两项一分的难
所以应该把踢头的分数提高到三分吧?
当然如果国际规则就这麽决定也就罢了,但如果是经过修订,也许需要再考虑一下
个人浅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7.139
※ 编辑: zerox 来自: 140.112.247.139 (05/05 16:37)
1F:推 FTSYSTAR:感谢你的意见 05/06 00:03
2F:→ FTSYSTAR:不过那部份是按照原规则,没有更动 05/06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