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i900916 (nari900916)
看板studyteacher
标题[心得] 预告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
时间Wed Nov 10 22:01:19 2021
教育部公告
中华民国110年11月10日
台教授国部字第1100124913A号
主 旨:预告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4条、第14条
、第16条之1草案。
依 据:行政程序法第151条第2项准用第154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教育部。
二、修正依据:教师法第47条第2项
三、「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第4条、第14条、第16条之1修正
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载於本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网站(网址:
https://edu.law.moe.gov.tw/)。
四、对於本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修正建议者,请於本公告刊登公报隔日起60日内陈述意
见或洽询:
(一)承办单位: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国中小组。
(二)地址: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一段97号10楼。
(三)电话:(02)7736-7484
(四)传真:(02)2396-7818
(五)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长 潘文忠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213/ch05/type3/gov40/num5/Eg.htm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7213/ch05/type3/gov40/num5/Eg.pdf
ps.个人认为第14条仍仅开放部分类型案件可提出申诉
违反释字第736号解释
请踊跃发表反对意见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0.59.70.20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tudyteacher/M.1636552883.A.C85.html
3F:→ koad: 宪法解释现在基本上都是放宽可以争讼者之条件,尤其是特别权 11/11 13:00
4F:→ koad: 力关系之放宽到,并且依据宪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有权利即有救 11/11 13:01
5F:→ koad: 济之意旨,如此限缩教师权益不知是否是其争点?但是否要考量 11/11 13:01
6F:→ koad: ,如三个月内之代课教师等是否有相当之权利? 11/11 13:01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诉字第967号判决
就是聘期3个月以下代课(非代理)教师记过案
法院认为应受理申诉
但目前的草案仍不受理此类案件申诉
※ 编辑: nari900916 (210.59.70.202 台湾), 11/12/2021 10:19:20
7F:→ koad: 我认为如果记过那应是行政处分,如认其损害权利,可以依法 11/12 12:05
8F:→ koad: 提起争讼。这样想不知道对不对,但是这废日旷时,有几个老师 11/12 12:05
9F:→ koad: 会想这样做。 11/12 12:05
10F:推 terry1043: 离职证明注记部分没得申诉 11/14 11:40
11F:→ koad: 我是这样认为注记之意思会使人民财产受到影响,因其会影响 11/14 12:48
12F:→ koad: 考上後,从事教师之叙薪,致使相对人受到权利或利益上之损害 11/14 12:48
13F:→ koad: ,应该是可以提起诉讼才是,但是因为是考上後才影响到,在司 11/14 12:48
14F:→ koad: 法实务上会如何解释就不清楚了! 11/14 12:48
15F:→ koad: 参照释字424号解释。 11/14 12:49
16F:→ koad: 更正423 11/14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