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a123 (bana123)
看板studyteacher
标题[高中] 关於 技术及职业教育法
时间Sun Apr 21 23:27:23 2019
想问一下大家技术及职业教育法规定要有一年以上的业界工作经验,
那如果是自己接案的算吗?
除了学校的大型案子也有接政府的,而且接案人生有超过一年,
这样算是有通过标准吗@@法规好像没有写得很清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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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ana123: 还请有经验的前辈告诉我了,谢谢 04/21 23:29
2F:推 kang0988: 可能要甄选委员会开会认定吧 04/21 23:41
3F:→ trashguy: 你去看目前考试的简章,或去年全国的简章,有说要如何 04/22 04:54
4F:→ trashguy: 证明,印象中有要检附公司立案的资料。 04/22 04:54
5F:→ sea36: 政府和学校的工作经验不算~ 04/22 12:28
6F:→ sea36: 你有工作经验证明吗?若服务单位公家机关或学校~就不能算 04/22 12:30
7F:→ sea36: 之前念硕班接国科会的案子就不算 = = 04/22 12:31
8F:→ sea36: 其实法规写的算清楚了! 04/22 12:38
9F:→ sea36: 若加保(劳保)的单位是学校或政府机关…审过的机会可能是 04/22 12:40
10F:→ sea36: 零 04/22 12:40
11F:→ bana123: 好的谢谢各位老师~~ 04/22 18:03
12F:推 tendergress: 到现在我还是不懂学校的行政为何不认可 又没上台教书 04/23 04:42
13F:推 baby111aaa: 回应上面几楼:关於公职人员的业界实务经验认定,新的 04/23 15:28
14F:→ baby111aaa: 版本有更改过,除了劳保以外也可以附上公保证明。原因 04/23 15:28
15F:→ baby111aaa: 是部分公务人员如果隶属於国立学校的实验农园林场,他 04/23 15:28
16F:→ baby111aaa: 从事的工作一样具有实务的经验,所以如果只因为公保/ 04/23 15:28
17F:→ baby111aaa: 劳保来认定恐不够完善。另外,如果是在学校/研究单位 04/23 15:28
18F:→ baby111aaa: 的专任助理,虽然是在公家单位,但是身份是属於劳保, 04/23 15:28
19F:→ baby111aaa: 对於部分群科而言应该可以算,但一切仍应以审查委员会 04/23 15:28
20F:→ baby111aaa: 认定之结果为标准。 04/23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