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ri900916 (nari9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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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重要] 师培法修正条文施行日期及旧制实习期限
时间Thu Jul 27 17:29:51 2017
行政院令
中华民国106年7月27日
院台教字第1060022216号
中华民国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修正公布之「师资培育法」,除第四条第二项及第三项定自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一日施行外,其余条文,定自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施行。
院 长 林 全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3140/ch01/type1/gov01/num1/Eg.htm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3140/ch01/type1/gov01/num1/Eg.pdf
1.依据此公告,107年3月举办的教师资格考就会出现第1届先考试再实习的师资生。
2.依据第21条规定,选择旧制半年实习(先实习再考试)的最後期限如下:
(1)106学年度正在修习教育学程但尚未实习者,最晚要在111学年度第1学期完成实习
,112年3月通过教师资格考试。(6年缓冲期到113年1月,假设未来考试日期仍在3月
不变最後1次考试机会是112年3月)
(2)106学年度第1学期以前完成实习者,最晚要在116年3月通过教师资格考试。(10
年缓冲期到117年1月,假设未来考试日期仍在3月不变最後1次考试机会是1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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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ngelcat0125: 这修正的考点是在? 07/27 17:34
2F:推 pinkmusic: 所以是在大四的下学期三月就要先考上教师证,才能在毕业 07/27 18:40
3F:→ pinkmusic: 後开始实习的意思吗? 07/27 18:40
新制改为先考试再实习(或者考试通过可代理抵实习)
但执行细节(大四下可先考试或要等毕业才能考试)还没公布
以上是假设未来考试时间仍在3月的解释
但若未来检定办法要求新制要拿到毕业证书才能报名资格考
可能考试日期也不会是在3月
可以确定107年考试日期还是在3月不变
因为明年的考生主要是106学年度第1学期参加旧制半年实习的师资生
而且考试日期在新法施行日期公告前就已经确定不会变
ps.检定考试办法草案
草案只有提到每年举办1次(但没有说几月办)
应届毕业生可先用切结书报名
但要在考试放榜前10天补交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证明
否则该次考试成绩无效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0B5rI5PgmuBVnVHpiTGFnVmdlbzg
※ 编辑: nari900916 (114.42.159.173), 07/27/2017 20:05:49
4F:推 cyshuo: 请问一下105年毕业的师资生,在107年8月要实习是要依新制 07/27 22:08
5F:→ cyshuo: 还是旧制? 07/27 22:08
依据第21条第2项缓冲期规定
可以选择新制或旧制(若选新制要报名明年3月的教师资格考)
选旧制如果112年仍未通过教师资格考
113年以後通过考试要再实习1次
※ 编辑: nari900916 (114.42.159.173), 07/27/2017 22:57:13
※ 编辑: nari900916 (114.42.159.173), 07/27/2017 23:00:04
6F:推 w271235: 我是105师资生,今天问学校,学校说还是算旧制 10/05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