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fuchi (有鳆鳍的吴郭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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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国小] 代理教师丧假问题
时间Thu Oct 4 17:32:51 2012
抱歉我虽然查到这个函释
但是看不太懂具体意涵,要扣除什麽
但或许可以给你参考,与人事讨论一下
发 文 字 号: 铨叙部79.10.29.(79)台华法一字第0475403号函
公( 发)布日: 079.10.29
要 旨:人员於到职前尚未具有公务人员身分期间,其配偶及亲属死亡,到职後
可否准给丧假疑义
本 文:公务人员於到职前尚未具有公务人员身分期间,其配偶及亲属(含血亲
及姻亲)死亡,而在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款所定之给假
期限内到职者,得依所定假期扣除自其配偶及亲属(含血亲及姻亲)死
亡事实发生之日起至职到前之日数,准给剩余日数之丧假,并应於事实
发生之日起百日之内请毕。(铨叙部 79.10.29.(79)台华法一字第0
四七五四0三号函)
※ 引述《domiso39 (ashley)》之铭言:
: 请问一下 我目前在三重区的国小担任代理教师
: 由於父亲在七月份过世 百日的仪式尚未结束 家中还有事务要处理
: 所以10月份有两日想向现在任职的学校请丧假
: 不过学校的人事回答 因为我的受聘日期是8月29才开始
: 父亲死亡期间在任职日前 所以只能以事假的方式办理
: 请问这样真的不能以丧假请吗?
: 请假的日期都还是在百日之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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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70.137.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