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33971300 ((.....))
看板studyteacher
标题[国小] 教师法施行细则第十六条修正条文
时间Tue Sep 11 14:45:14 2012
(新修正)
教师法施行细则第十六条修正条文
第十六条 本法第十四条所称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其定义如下:
一、解聘:指教师在聘约存续期间,经服务学校依规定程序,终止聘约。
二、停聘:指教师在聘约存续期间,经服务学校依规定程序,停止聘约之执行。
三、不续聘:指教师经服务学校依规定程序,於聘约期限届满时不予续聘。
101.09.04
(旧的)
教师法第 16 条
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所称解聘、停聘或不续聘,其定义如下:
一、解聘:系指教师在聘约存续期间,具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各款情事
之一,经服务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决议,除有第七款情形者依规定办
理退休或资遣外,并报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後,解除聘约者。
二、停聘:系指教师在聘约存续期间,具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各款情事
之一,经服务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决议,除有第七款情形者依规定办
理退休或资遣外,并报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後,暂时停止聘约关
系者。
三、不续聘:系指教师具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各款情事之一,经服务学
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决议,於聘约期限届满时不予续聘,除有第七款情
形者依规定办理退休或资遣外,并报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者。
教师聘任後具有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一条或第三十三条规定情事者,
应依法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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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看不太懂重点在哪里,所以PO上来,谁能简单翻译呢XDDD
总之,有些修改,大家参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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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0.90.215
1F:推 geniitwo:可以自己看 教师法施行细则第十六条修正草案条文对照表 09/11 18:20
2F:推 Keith2009:依据校内兼行政的老师说法 少了"报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 09/11 21:50
3F:→ Keith2009:核准" 以後学校对解聘 停聘 不续聘的权力会更大 09/11 21:51
4F:→ Keith2009:相对的 学校被遭解聘 停聘 不续聘老师提告的机会也更大 09/11 21:52
5F:→ Keith2009:如果学校解聘 停聘 不续聘的理由不够充分的话 09/11 21:52
6F:推 whitepiano:应该说没人想背黑锅。主管机关可以推学校出来当黑脸.. 09/12 15:14
7F:推 dream10:原来这就之前长官开会说的~不接行政就把你解聘的意思~ 09/15 21:24
8F:推 diamond999:不能不能接行政就解聘啦!违法喔! 09/29 09:31
9F:→ diamond999:请问一下水青X中的疑似性侵的主任是解聘吗? 09/29 09:33